学生(本科)办理完毕所有退学手续之后,可在学生处办理个人提取档案,流程如下:
一、学生因退学办理个人取档案时,需本人或其直系亲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直系亲人代办需携带能证明关系的证件)办理。
二、按户籍分两种情况:
A:户口所在地为北京的学生,档案一般由二级学院审核档案后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进行转递,由户口所在区县的人才服务中心审核保管档案,或留学生服务中心保管档案。
B:户口所在地不在北京的学生,提取档案时需提供当地接收档案单位出具的调档函。调档函需注明接收单位的办公电话(座机)、联系人姓名信息。由二级学院审核档案后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进行转递。
三、学生办理提取档案时,需携带
1、退学证明(教务处办理)
2、北京物资学院学生成绩单(教务处办理)
3、北京物资学院学籍登记表(学生所在学院办理)
此三份材料原件一并放入学生档案,否则地方档案接收部门不予接收。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89534159
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及退学学生转为城镇失业人员的档案转移问题的通知.docx
北京物资学院学生个人取档案相关说明.doc
教育部门向劳动部门移交学生材料花名册.doc
装档案材料明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