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2020届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44号)文件精神,鼓励我校毕业生积极就业创业,减轻毕业生求职创业负担,现就2020届毕业生申报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有求职或创业意愿的2020届非定向毕业本科生、研究生和专科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毕业学年内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北京户籍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
(三)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四)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五)本人在毕业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六)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具有以上情况一项以上的,不重复发放补贴。如曾申领过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含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毕业生,后因升学原因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二、补贴标准及特别说明
(一)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暂定为1000元/人。
(二)定向、委培、已被保送读研毕业生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2.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申请补贴类型为低保的,须提供申请人所在家庭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及原件照片(大小200k以内);若低保原件中不包含学生本人需提供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复印页。
(2)申请补贴类型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北京低收入农户)的,需提供扶贫手册或低收入农户登记卡的原件、复印件及原件照片(大小200k以内);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收入农户)享受对象非毕业生本人,且证件家庭成员名单内无毕业生姓名的,需上传关系证明(户口本、出生证明或学生登记表等均可)。
(3)申请补贴类型为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需提供扶贫手册或低收入农户登记卡,以及父母一方残疾证和关系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及原件照片(大小200k以内)。
(4)申请补贴类型残疾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及原件照片(大小200k以内)。
(5)申请补贴类型为特困人员的,需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复印件及原件照片(大小200k以内);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年审时间应在有效期内,即有领取毕业证当年的年审记录。
(6)申请补贴类型为助学贷款的,如果已经在学生处资助中心备案,无需单独提供助学贷款证明,其他需提供享受助学贷款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及原件照片(大小200k以内)。
其他注意事项:低保证、残疾证、扶贫手册、低收入农户登记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交证件原件照片或无年审日期的,需出具证件发放机构开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照片。纸质版为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电子版为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清晰图片。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原件照片(大小200k以内),复印件空白处手写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4.以申请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开户的银行卡复印件(在复印件上签字)及原件照片(大小200k以内),并确保截至补贴发放之日账户有效。
5.承诺书(附件2下载签字)原件及原件照片(大小200k以内)。
以上材料原件电子版图片要清晰,格式要求:.jpg、.png、.gif格式,小于等于200K的图片。
四、工作程序与工作要求
1、收集材料:请2020届毕业生详细阅读附件3“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材料说明”,于2019年10月17日前工作日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学院,进行校内初次审核。
2、填报信息:各学院汇总所有申请人资料后于10月18日-21日将通过系统录入申请人信息,上传低保证(或残疾证)、身份证、银行卡、承诺书等相关证明图片。
3、学校审核并公示: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将通过系统导出的申请人信息在就业信息网上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为5天,暂定为10月22日至26日,具体公示日期以实际通知为准。其中,所有补助类型中只公示“助学”及“低保”两类补助类型。
4、上报并提交材料:10月28日,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审核申请人信息进行系统上报。现场复审、查询发布状态及反馈发放结果均由学校统一完成,详见后续通知。
咨询电话:89534411 郭老师
学生处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19年10月10日